關于發(fā)布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預算定額山東省價目表(2019)》的通知27
發(fā)布日期:2019-06-26 09:04 魯標定字〔2019〕5 號 各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、各有關單位: 按照《山東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關于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(jù)增值稅稅率的通知》(魯建標字〔2019〕10號文)的要求,我站組織有關單位在對近期人工、材料、機械單班單價調查基礎上,重新測算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人工、材料、機械臺班單價,編制完成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預算定額山東省價目表(2019)》,現(xiàn)予發(fā)布,自2019年7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凡2019年7月1日前已簽訂施工合同的軌道交通工程,仍按原合同約定執(zhí)行。 本價目表與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預算定額》(GCG103-2008)配合使用,在執(zhí)行過程中,如有意見和建議,請及時向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反饋。
附件: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預算定額山東省價目表(2019).pdf人工、材料、機械臺班單價表(2019).pdf 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 2019年6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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